我最早接触经济学,是听到有人说“人类最伟大的发明是火、车轮和中央银行”。当时心头一震,意识到经济学规律的力量和普遍性,可能并不亚于物理学规律。而后来学到的经济学知识,果然永久地了我观察世界的角度。
提起这段往事,是因为我多少参与了由郎咸平教授所引发的争议并有点感慨:有没有接受过经济学训练,对问题的理解在概率上有显著的分野。这印证了经济学教授科普兰(b. caplan)最近的研究成果:经济学人的见解往往相似,而其他人则是各式各样的。当然,那只是概率上的分野,尽管很显著,仍然不能套用在具体的人身上。具体到某一个学者,不能一概而论。幸好,wǒ men用不着在此讨论这个问题。wǒ men关心的只是意见的本身,而不是提意见的人。
言归正传,我要分两期谈一个不容易说清的观点,就是为什么从公司的治理结构来看,国内试行的mbo模式产权改革,是一个比较公正的程序。我只是说“比较公正”,是因为经济学上没有什么可参照的理论,可以用来评判怎样才是“绝对公正”的。
最早是科斯(r. coase)在本科时写的一篇论文,试图解答他自己的一个疑惑:为什么人们不在市场上根据供需的变化买卖他们的资产和劳动力,而非要成立公司,在公司内部不作讨价还价地工作?科斯的答案是:因为讨价还价的成本太高,而在公司里工作,可以降低交易成本。
科斯的这个见解,为他赢得了一个诺贝尔奖,因而大行其道。但另一位经济学家阿尔钦(a. alchian),提出了完全不同的解释,我认为更深刻。阿尔钦认为,有一种神秘的作用,它所产生的效果,比每个成员分别产生的效果加起来还大。例如,一盆麻婆豆腐是一个,它的味道比先吃麻、后吃辣、再吃豆腐好。又例如,两个可以各搬五十斤石头的人,要是一起搬,就可以搬一百三十斤。阿尔钦认为,正是这种神秘的效果,使得人们了讨价还价的市场交易,以公司的形式结队作业。阿尔钦对科斯的潜在批评是:即使市场的交易费用大减,公司也仍然会生存和发展下去。
阿尔钦继续说,只要缺乏监督,人就会偷懒。自己搬自己的石头,没有人会偷懒,因为搬多少一目了然,但两个人一起搬,各出了多少力,谁都无法观察和衡量。互相推诿之下,本来可以搬一百三十斤的二人组合,结果就只能搬一百一十斤了(不会低于一百斤,否则还不如单干)。为了加强监督、提高产量,这两个人聘请一个经理来鞭策自己。透过现象看本质:到底是工人聘请经理还是经理聘请工人,这问题并不重要;重要的是,只有对这两个人有利,经理的角色才可能年复一年地保留下去。
但既然经理的角色是用来监督工人的,那么经理本身由谁来监督呢?妙计是由市场来监督。做法是:让工人先拿,经理后拿;工人先拿相对稳定的工资,而经理后拿企业结算后剩下的利润。术语上,这叫经理的“剩余索取权”。从另一个角度解释:容易衡量其工作业绩的工种,先拿相对稳定的工资;难以衡量和监督其工作业绩的工种,后拿市场后剩下的利润。游戏的规则是:经理的工作业绩,不是由企业内部的工人来认可,而是由市场上的顾客和买卖该公司股票的股东来认可。
经理人或企业家收入的升跌,与公司其他资产很不相同。得好,企业可以起死回生;不好,企业可能血本无归。同样一批电脑,不管谁购买,价格都不相上下,但若是盖茨购买,就可以生产出驰名世界的视窗系统;同样是企业的一员,企业倒闭后,秘书和清洁工在别处比较容易找到相近的工作,而的企业家就得面临更大的动荡。
这是企业最一般的理论。wǒ men得从这个角度看,才能理解经理在企业中的特殊地位。这不是什么公平不公平的问题,也不是谁是主人谁是佣人的问题,而是人难免要偷懒,加上人们既要结队却又有监督和量度的困难,这些因素共同决定了企业需要设置一个“最后索取剩余”的经理位置。为了保障每个队员的利益,经理的支薪方式,不能与其他员工一样。